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全国、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3年河南省诗词大赛”的通知》(教办社语【2023】115号)文件,现将组织参加“2023年河南省诗词大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生
二、大赛内容
大赛内容以小学、初中、高中语文教材内的诗词篇目为主,适当拓展。主要考察选手对中华经典诗词的积累、理解、赏析、运用。
三、大赛组别
大学生组设个人赛和团体赛。
四、参赛流程
(一)个人赛流程
1.比赛采取线上和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比赛分报名、海选、初赛、复赛、决赛五个阶段。
3.报名在线上进行。选手关注并登陆“河南诗词大赛”微信公众号下方“大赛平台”,在规定时间段,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方可参赛。信息填报错误或未按时报名将影响后续比赛。
4.海选、初赛在线上进行。
5.复赛分线上和线下比赛。线上复赛仍在“大赛平台”进行。线下复赛在校内进行,视比赛情况择优推选6名选手代表我校参加省团体赛。
6.决赛在线下进行,由河南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决赛选出的优秀选手,推荐参加央视《中国诗词大会》百人团面试选拔。
(二)团体赛流程
1.团体赛分线上预选赛和线下团战。
2.推荐选拔的6名选手组成团队,参加线上预选赛。
3.线上预选赛的优胜者,参加全省决赛时的线下团战。
五、时间安排
5月16日前,线上报名。
5月中旬,线上海选。
6月中旬,线上初赛。
7月下旬,线上复赛。
9月中旬,线下复赛,组织校内第二届诗词大赛。
10月中旬,线下决赛。
10月下旬,央视面试选拔。
六、奖项设置
校内赛设特、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七、其他事项
参赛学生可进入QQ群633152654(2023年省诗词大赛暨校赛备赛群),未尽事宜可联系公共艺术教育中心汉语言文学与传统文化教研室。
联系人:李新科
联系电话:0375—2089396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河南省诗词大赛”的通知
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