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应届专科毕业生: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选拔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条件和程序做好推荐选拔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照选拔条件进行审核推荐,推荐比例不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总数的20%,对于在外实习的毕业生要逐一电话通知到位。
二、根据学生在校三年来的学习情况和综合表现,择优推荐。
三、推荐人选应在系部(院)公示(不少于三天),无异议方可报送。
四、报送时间:2013年3月25日下午5:00前报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办理。
五、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确定如下选拔条件:
1、选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的应届专科毕业生;
2、结合各学期主干课程成绩,综合测评良好以上;
3、没有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没能取得学籍的学生不予推荐;
4、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不予推荐;
5、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招生就业处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