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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口罩佩戴的温馨提示
2021-08-18 15:41  

全体教职工生:

现阶段,新冠病毒变异株表现出新的特点和人群流行特征,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教职工生防护意识,根据国家卫健委会同有关部门修订的新版“口罩佩戴指引”,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口罩佩戴的最新要求

除在密闭场所需要佩戴口罩外,当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和公园等室外场所时,也需要佩戴口罩。另外,建议家中日常备用一些高级别口罩,当家人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到医院就诊时,佩戴更高级别的口罩能够更好保护自己,保护他人,全面防范传播风险。

二、口罩正确使用、储存和清洁方法

1.正确佩戴口罩要确保口罩遮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2.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要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

3.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4.需重复使用的口罩在不使用时宜悬挂于清洁、干燥、通风处;

5.戴口罩期间如出现憋闷、气短等不适,应立即前往空旷通风处摘除口罩;

6.外出要携带备用口罩,存放在原包装袋或干净的存放袋中,避免挤压变形,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处理。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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