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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职工及涉校人员健康信息排查工作的通知
2022-03-25 08:36  

全校各单位:

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为做好我校教职工及涉校人员健康信息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健康信息排查统计任务安排

排查统计工作采取“属地管辖”原则,即“谁的人,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1.在职教职工及其校内共同居住人员单位负责具体排查。已故教职工、调离教职工、除名教职工家属在我校居住生活的,由该教职工在校工作时所在单位统计

2.城镇综合设计研究院聘用的职工及其校内共同居住人员:由设计院负责排查、审核及汇总、上报

3.校内居住的离退休教职工及共同居住人员:由退管处负责排查、审核及汇总、上报。

4.后勤服务保障有关人员包含物业、商户(含餐饮服务人员)后勤服务有关人员、居住学校住房的租户,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排查、审核及汇总、上报。

5.安保人员由保卫处负责排查、审核及汇总、上报。

6.外籍人员包含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由国际处负责排查、审核及汇总、上报。

7.基建施工人员:由基建处负责排查、审核及汇总、上报

、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单位一把手是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按时上报。各单位每周周五下午15时前通过OA“涉校人员疫情防控信息排查统计周报表”本单位涉校人员信息汇总上报,教职工疫情防控信息将由每日健康上报系统自动生成

(三)严肃追责学校对工作落实不力未按时上报的单位,将OA上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及领导责任

联系人:张应彦,联系电话:0375-2089083

 

 

 

 

师生健康排查专班

202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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