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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工作的相关通知
2022-05-07 15:16  

各教学单位、全体师生: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要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研究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课原则

任课教师提前准备线上教学内容,采取“网教不停学”模式,确保按时启动线上教学,并保持教学进度、保证课程容量,做到标准不降、内容不减。

二、线上教学安排

自5月7日至5月10日,所有理论课程转为线上教学,学生在宿舍听课学习;实验等室内实践教学暂停,可调整至正常线下教学时补上;所有考试安排暂停进行。学校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对线上教学安排适时调整,并另行通知。所有课程原则上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能私自调课、合分班上课,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将实时检查授课教师的授课情况。若有与统一安排核酸检测时间冲突的课程,各学院可自行调整并向教务处备案。

三、线上教学方式

(一)直播

任课教师按照上课时间,通过直播平台(如学习通、企业微信、钉钉、QQ等平台)进行课程讲授,建议使用企业微信进行。可以是视频直播,也可以是语音直播,学生实时收看或收听。

(二)录播

任课教师配合PPT事前录制好授课视频,上传至学校学在城建教学平台,学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自主学习。教师再按课表上课时间远程答疑和辅导。

开课单位应充分利用教育部推荐的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国家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和河南省推荐的其他优质在线开放课程资源,任课教师做好课程教学管理和指导。

四、线上教学准备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开课单位

1.各教学单位成立课程线上教学专项工作小组,由院长(主任)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系(教研室)主任、辅导员等任成员。专项工作小组要做好线上教学整体规划,组织好师生的发动、培训及相关处置工作,及时把相关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师生。

(二)任课教师

1.任课教师线上授课时,注意教师形象,要做到衣着得体、精神饱满,语言规范、文明,授课环境整洁、安静。

2.依照学期初线上授课所建授课联系方式与学生取得联系。任课教师须准备多种教学手段,确保所有学生能够参与教学。

3.强化教学资源建设,为线上教学做好充分准备。依据因材施教的原则,制作好足量的视频、音频、PPT、电子教材(讲义)、作业等线上教学必备的教学资源并上传至学在城建教学平台。任课教师务必注意:不得上传与教学无关或违反国家法律、学校教学管理规定的文件。

(三)学生

1.积极准备参加线上教学,如确有困难,应如实提出。

2.依照学期初线上授课所建授课联系方式与授课教师取得联系。

3.根据任课教师线上教学要求,按时参加线上授课,及时完成并提交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

 

 

学校疫情防控教学专班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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