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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防控第35号通告】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信息排查工作的通知
2020-02-17 19:56  


全校各单位:

根据平顶山教体局《关于全面排查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规范表格报送工作的通知》〔(2020)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疫情防控信息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范围

2020年2月1日以后,至2月20日止。包括2月1日前外出,2月1日后返回人员。

实际排查日期至2月20日期间,如果数据有变动的,要及时更新,2月20日上交的数据必须是截至当天的最新数据。

二、排查任务安排

(一)排查对象

从排查对象上讲,凡属我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已故人员)、学生及在我校工作的其他人员都在排查范围。

从空间上讲,凡在我校管辖范围内学习、工作和生活的人员或在我校拥有住宅的人员都在排查范围。

(三)排查内容

排查内容包括上述人员及家庭成员在2月1日至2月20日期间的出行情况(是否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区域、是否到过或经停疫情防控重点区域、是否由平顶山以外地区返平)、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例人员情况(是否接触过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是否接触过确认或疑似病例人员、居住小区是否存在政府公布的确认或疑似病例)、卫生健康部门诊断情况和本人及家庭成员隔离情况。

(三)排查任务

本次排查采取“属地管辖”原则,即“谁的人,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1.在职教职工:由人事处牵头并负责数据的审核、汇总、上交,各部门负责具体排查及初步审核。已故教职工、调离教职工、除名教职工家属在我校生活的,由该教职工在校工作时所在部门负责;已故教职工家属没有在我校生活且没有分配到我校住宅的,不在排查之列。

设计院职工:由设计院负责。

2.全日制在校学生:由学生处牵头并负责数据的审核、汇总、上报,各教学院(部)负责具体排查及初步审核。

3.离退休教职工:由退管处负责排查、审核及汇总、上报。

4.保洁、物业、临时工: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排查、审核及汇总、上报。非后勤服务中心使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排查、审核、上报。

5.保安:由保卫处负责排查、审核及汇总、上报。

6.外籍教师、留学生:由国际处负责排查、审核及汇总、上报。

7.市领导及领导住所工作人员、校领导: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排查、审核及汇总、上报。

8.承租我校教职工住房者:由出租房屋的教职工所在部门负责排查及初步审核,并报后勤服务中心审核、汇总、上报。

9.施工工地人员:由基建处负责排查、审核及汇总、上报

10.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提供住宅楼分配信息以供审核时用。信息包括住宅楼名称、住宅楼所在位置、门牌号及使用者、使用者所在单位、使用者联系方式。如:1号家属楼,龙翔校区,一楼东户,张三,党委办公室,134********。

11.学校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供平顶山市疫情发生情况地图。

12.各部门排查的结果上报校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并最终上报。

三、排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正确认识这次排查工作,把排查工作当作检验领导干部领导能力、组织能力、执政水平和党性原则的大事认真对待,为学校党委、学校行政提供翔实、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奠定正确决策的坚实基础。

(二)扎实排查。领导干部一定要牢牢树立“全校一盘棋”的思想,靠前指挥,扎实工作,切实组织力量,压紧压实压细责任,借助微信、QQ等现代交流技术,采取“网格式、地毯化”排查手段,对学校以及外来人员做到“全口径”真排实查、细排详查,逐家逐户开展核查、核对,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三)信息精准。排查工作时间紧、难度大、任务重。各单位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排查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做到任务互助、信息共享,对排查任务仔细核校,对排查所得信息认真核对,严格把关,确保信息材料客观、真实、详细。

各责任单位务必于2月20日下午17时前将汇总信息上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吴锦展18537505608。

附件:

1.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排查全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规范表格报送工作的通知

2.平顶山市教体局疫情防控——人员排查台账(教职工类)

3.平顶山市教体局疫情防控——人员排查台账(学生类)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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